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简介
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主管和举办全校本专科成人学历教育、全日制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培训等的继续教育类专门机构和学校的职能管理、办学部门。主要职能有研究制定继续教育发展规划、申办并设置专业、负责招生计划申报和录取工作、制定专业培养方案、开展教学质量控制、负责学籍管理、毕业办证、学位授予和就业推荐等管理服务工作。
学院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现已形成包括高等函授教育、夜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非学历教育培训等多层次、多形式的继续教育办学体系,是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力量。
学院依托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的优越条件,开设以函授或业余形式的专科和本科教育,即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和专科起点本科专业近50个,面向湖北、湖南、江苏、广西、福建、新疆等全国十多个省(市、区)招生,目前在籍学生近7000人;开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本科助学班专业50多个,在籍学生近8000人。在举办成人学历教育的同时,学校积极开拓非学历教育培训渠道,努力开发适应政府、行业和社会需要的培训项目,以提供更广泛的教育服务。
学院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提高全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为宗旨,狠抓规范管理,以管理促质量,以质量求发展,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为国家培养了大批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专科毕业生。
按照“改善教育服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增加办学效益”的指导思想,武汉科技大学的继续教育将努力改革创新,积极谋求新的发展,开创新的局面。
课程列表
成教专业:
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护理学、护理临床医学、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自动化、电脑艺术设计、机械工程与自动化 、经济管理 、 工商管理 、 会计电算化 、 会计学 、 市场营销 、 冶金技术 、 汽车运用与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法律事务 、 电子商务 、 计算机运用技术
层次:高升专、专升本、高升本 学习形式:业余 学制:2.5-5年
预报名费:500元 学费:2400-2800 元/ 年
成教报名流程: 选择院校和专业 -> 在线支付预报名费或考前辅导费 -> 考试通过 -> 续交第一学年学费(如报名时已交预报名费,则 续交学费 = 学费 - 预报名费)
自考专业:
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护理学、护理临床医学、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自动化、电脑艺术设计、机械工程与自动化 、经济管理 、 工商管理 、 会计电算化 、 会计学 、 市场营销 、 冶金技术 、 汽车运用与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法律事务 、 电子商务 、 计算机运用技术
层次:专升本 学习形式:业余 学制:2年
预报名费:100元 学费:3000 元/ 年
自考报名流程: 选择院校和专业 -> 在线支付预报名费或部分学费 -> 到校交学费 -> 考试通过毕业(如报名时已交预报名费,则 学费 = 学费 - 预报名费)
报名条件
1、高中起点的本、专科: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的公民。
2、专科 起 点 本科:招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毕业文化程度的公民。
毕业待遇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将统一颁发由教育部印制,学校盖章,校长签名的成人高等教育书,证书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2、全部课程平均75(含)分以上,学位课程达80分以上,合格,通过学位英语考试,经省学位办审核通过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位,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武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成人高考辅导班确保录取,没有通过 学生在校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武汉科技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成人高考的同学全额退还学费。合格;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及格。英语通过四级或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英语联考(相当于三级半)。
开班信息
成教
2013年武汉科技大学成教报名已经开始报名!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13-9-1到2013-9-10;现场确认时间2013-9-11到2013-9-15;
成教辅导班已经开班!
自考
2013年武汉科技大学自考高升本录取报到时间:2013-08-25——2013-08-28;
2013年武汉科技大学自考高升专,专升本常年接受报名!
师资介绍

学校相册





成功案例
在线报名
报名时间:滚动招生,随到随报(周一至周日8:00-18:30)报名地点:本次招生的学习中心或在 www.xueliedu580.com网上报名(同时需到合肥本地学习中心办理确认手续)。
报名须持:持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近期两寸电子版照片1份(免冠、正面、彩色、蓝底)到本学习中心报名。
开学时间:春季学期为3月 秋季学期为9月(具体时间以报名所在校外学习中心通知为准)
特别说明:(1)因个人信息引发的任何问题,后果自负;(2)学生均为业余学生,不转档案和人事关系。 (3)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按上级新政策执行。